各设区市卫生局: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政务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为全面推进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系统政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检查网站应用状况,增强网站的服务功能,促进网站的健康发展,我厅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政务网站测评活动,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的目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站测评的对象
全省各设区市卫生局的门户网站为必须测评对象,各县(市、区)卫生局门户网站为自愿参加测评对象,并自行申报参加测评。
二、网站测评的内容
卫生系统政务网站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42分)、网上服务(10分)、网上互动(8分)、网站设计(20分)和网站管理(20分)等五个方面,共计17项40个测评指标,网站测评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三、网站测评的方式
为体现测评的专业性、公平性、公正性,我厅委托专业测评机构对各单位政务网站进行测评。此次测评采取审查申报材料、检查栏目设置、网上调阅资料、随机抽查公开信息等方式,按照《江西省卫生系统政务网站测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评。随机抽查信息公开的时间为2008年4月份以后的网上信息。
四、测评活动步骤
(一)参评申报(4月份):各参评单位向省卫生厅信息中心书面报送《江西省卫生系统政务网站测评活动申报表》,申报材料应包括本单位网站的中文和英文域名、网站的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等情况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二)会议研讨(5-6月份):为相对统一网站的栏目设计,便于信息公开分类,探讨卫生系统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经验,我厅将组织召开全省卫生系统政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研讨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自查整改(5-7月份):此次网站测评指标体系参照了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全国卫生系统网站测评指标体系,是我省卫生系统政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性标准。各单位要对照测评指标,充实栏目,丰富内容,分析评估本单位网站运行情况,发现不足及时整改,促进网站规范化建设。
(四)组织测评(7月份):专业测评单位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组织专家登录各单位的网站,对照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五)结果公布(8月份):测评结束后,我厅将书面通报全省卫生系统网站建设与管理情况,并在省卫生厅网站上公布测评结果,对综合排名前五位的设区市卫生局将在全省卫生工作会上给予表彰。
五、其他事项
本次网站测评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评审费。省卫生厅信息中心地址:省政府大院西二路6号,邮政编码:330046,联系人:游莉,联系电话: 0791-6253320,E-mail:xxzx@jxwst.gov.cn。
附件:
江西省卫生系统政务网站测评活动申报表.doc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